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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●卷五

有天神,有人鬼。文昌自是天神非人鬼,主宰造化,自然成形。凡河岳之神,谓之地。此天地间一定之理。详见《周礼》,非怪诞也。必谓文昌是星名,不得塑像、崇宇以奉祀之。此迂说也。

《阴骘文》《觉世经》,盛行于世,不知始自何来。固不能必其为真,然世道日薄,赖此以启发善心,非大有益于世教者乎。

陈子相弟子张秀才世安者,笃实人也。注《觉世经》,乞余序之。其注,以时文家排偶语为之。可晓初学,不为无功。其注“人虽不见,神已早闻。”云:“心在我,故人不见。心即神,故神早闻。”简而赅,深而显。压卷语也。

惠定宇栋注《感应篇》,无愧博雅。但必通人始可以阅其书,若以之教童蒙,喻市井,则屠龙之技矣。殊与作书本旨相去甚远。

因果书中有《俞净意遇灶神记》,神指净意之过,几于吾辈中无不犯此病者。每阅一过,令人猛省。他篇所记,见鬼遇神多妄。此似独真。以其言亲切而有味也。即非鬼神来告,亦必是正心诚意之君子,从阅历悔悟后说出真际来。而以神道设教,使人敬信耳。余极爱此记,读之觉语语搔著此心痒处。子弟文理既清顺,便当付之观览,较读经书更易于长进也。《俞净意遇灶神记》非文人凭空捏造之言,语语似从我辈心坎中出。凡学者无不坐其所说诸病,而高明者尤甚。“口过”一节,尤为真挚,如记云:“使者察君善恶,并无一实善可记。但于私居独处中,见君之贪念、淫念、妒嫉念、高己卑人念、忆往期来念、恩雠报复念,种种意恶,固结于中。”此数语,非鬼神不能道也。余将属能书者写之,刻石拓赠友人,日阅此文,庶几无大过矣。

《有心录》云:“一息尚存,弥天之恶皆可改悔。譬如千年幽谷,一灯才照,则千年之暗俱消。”余谓此言切近情理,可谓善喻。因为之下一转语云:“若善人忽生恶念,行诸恶事,譬如满堂灯烛,遍处光明。一遇狂风吹灭,便成黑暗地狱矣。”

近时刊刻善书,最于子弟身心有益。置案头一部,使于功课余暇,翻阅数叶,积久自不敢妄生邪念。薛敬轩曰:“心每有妄发,即以经书圣贤之言制之。”余谓当妄念滋生时,读经书尤不如看善书。盖经书语奥,或不易明。善书之言,则人人易晓也。

“训童蒙何必博学,但能解习章句,粗晓文义足矣。”余谓此语最是坏人子弟。凡记性,是少年最好。少年闻见,至老不忘。若少时听得村学究言语,后来须费多少淘洗工夫!质地灵敏者,尚能变化,愚鲁子弟,误入歧途,一生受害矣。若能耳濡目染,并是博雅,虽记不得许多,但使略领大意,后来触处,自然融贯也。

东坡作《范文正公文集序》称:“庆历三年,始入乡校,从旁窃观石守道《庆历圣德诗》,遂问乡先生以‘十一人何人?’先生曰:‘童子何用知之!’”按东坡生仁宗景三年,至是年八岁矣。《志林》云:“吾八岁入小学,以道士张易简为师。”然则乡先生者,张道士也。《志林》又云:“张师独称吾与陈太初范序。”又云:“先生奇吾言,尽告之。”则此道士,亦迥非今时童子师可比也。

“天下本无事,庸人自扰之。”此见道阅历之言。与老庄清净无为之旨,迥然不同。由齐家处世,以至治国平天下,不可不知此意。

“布衣暖,菜羹香。”古人格言如此,而衣帛食肉者不知也。我有旨蓄,亦以御冬,犹是民间夫妇备具琐屑之辞。而月令仲秋,乃命有司趣民收敛,务畜菜,多积聚,则先王以之为政令矣,谚曰:“家有咸齑,不吃淡饭。”旨哉言也。

“车骑服饰,夸耀里党。而其室家则未有升斗之储。”世多有此等人,杭俗尤甚。然正惟无升斗之储,故不得不以车骑服饰夸耀里党,其情亦可悯哉。《管子·八观篇》曰:“氓家无积,而衣服修。”读之不觉失笑。

多言必败。古屡戒之。而于今尤为处世至德要道。向在都中,有勖余者,曰:“居京师六字要诀,知之乎?”余曰:“未也。”曰:“勤拜客,懒开口。”《鬼谷子·权篇》引古人之言曰:“口可以食,不可以言。”余欲以此八字易前六字。真是铁铸。呜呼!世道人心可知矣。

以经语为谑,亦侮圣言之一端也。吾辈往往犯之。每自戒之,因以戒人。《因话录》中载:“姚岘见南仲。适有投刺者,曰:李过庭。”南仲问:“过庭之名甚新,未知谁家子弟。”岘曰:“恐是李趋儿。”南仲久方悟,而大笑。是以《论语》为谑也。

余一日赴段镜湖兵备光清饮。时宋思赞县令纯修亦在座,向余言风俗狡狯,屡假绅名柬,关说人情。尝有以令昆仲名刺来者,察之伪也。余闻之颇怒。因答云:“岁时馈遗名片,何处无之?尤而效之,伊于胡底?若将来再遇此辈,当执而惩之,以戒后来。愚兄弟生平,固未肯为人说私情者也。”既而复有假章韵堂丈忠型(采南同年之父)名柬,向宋县令情请者。宋君使人往讯章丈。丈答使云:“事实子虚,然其人既能假我名片,必当与我有瓜葛,非姻亲则交好也。望寄语令君,千万勿挫辱之,但不徇情面而已。”余闻其语,极服其盛德,而深悔向者一时意气,至于失言。始叹度量宽狭,性德厚薄,相去甚远。采南之大魁天下,未必非丈之盛德所致者。今夜见楚黄李侍郎梦白,认同姓士子为叔侄事(士人馆汝宁,诡称侍郎之侄。及侍郎道经其地,馆主强士人迎谒。邀至其家,士人不得巳以情告侍郎。侍郎笑而从之,竟造其馆,如真者。其实未尝一面也)。因记之,志吾过,且书丈之厚德云。

唐王亻丕贪浊,为巨匮,裁窍以纳珍宝,使不可出,而寝其上。今市肆皆有桌子或筒子,但可投钱窍中,使不得出。下设锁闭,欲出,则启其下。盖此法始于亻丕也。

《幽明录》云:“阳羡小吏吴龛,乘掘头船过溪。”作“掘”不作“橛”也。至张志和《渔父词》之“钓车子,橛头船。”始以“掘”为“橛”。后遂不知有“掘”字矣。

王右军《笔经》云:“岭外少兔,以鸡毛作笔,亦妙。”今亦有鸡毛笔。初写之甚难。久之,渐熟,亦与纯羊毫仿佛。今谓兔毫为紫毫。用之多锋芒,出棱角,有似《笔经》所云鼠须笔者,岂古今作法异耶?今书家多用羊毫,能屈曲圆转,随人意。久用紫毫写试卷者。初用羊毫,辄软弱不能用力矣。

《吕览·分节篇》:“卫灵公曰‘天寒乎?’宛春曰:‘公衣狐裘,坐熊席,陬隅有灶,是以不寒’”。云云。则是兽皮坐褥与火盆等事,早见春秋之世矣(按,卫灵之语,正是后世所谓天气不正也)。

《荀子·正名篇》:“轻暖平簟,而体不知其安。”似簟不必夏施也。张隐《文士传》载:“张纯赋席云:‘席为冬设,簟为夏施。揖逊而坐,君子攸宜。’”然则古人盖不终年设席。而经传纪载,但云坐席,不云坐簟,何耶?

交椅今以皮,古以绳穿。故孟东野诗云:“绳床独坐翁。”而李济翁《资暇录》改为“藤床”,误矣。此语见《学林》。盖以藤穿作床,亦巳久矣。

唐人薛令之自悼诗云:“饭涩匙难滑,羹稀筋易宽。”今则以箸用之饭,以匙用之羹。闻夷以匙取饭,盖此犹古法也。

俗呼栉发之物,密者谓之篦,齿稍稀者谓之梳。虽士大夫亦习用之。而不知篦为比之讹,梳为疏之转也。《史记·匈奴传》:“文帝遗单于比余。”《汉书》作“比疏”。“余”“疏”不同,然实当作疏。《苍颉篇》曰:“靡者为比,粗者为疏。”至颜师古注《急就篇》,则尤显言之曰:“栉之大而粗,所以理鬓者,谓之疏。言其齿稀疏也。小而细,所以去虮虱者,谓之比。言其齿密比也。皆因其体以立名。”然则非但“篦”为俗字,即“梳”字,亦在汉后起者。《汉书》杨雄《长杨赋》:“头蓬不暇疏。”《文选》作“梳”。是其证也。

扬子《方言》云:“饮马橐,自关而西或谓之娄篼。按《集韵》“娄”音“娄”。《广雅》云:“娄篼,囊也”。今俗语有此二字音,而或妄写作漏斗。见《方言》、《广雅》始恍然矣。今所云“漏斗”者,上大下小,而空其底。置此器于小米袋口上,所以下米;于酒壶口上,所以下酒。下米者以竹为之,下酒者以错为之。皆欲其不至狼籍也。皆谓之“漏斗”。然则正以其无底,故谓之漏斗。若《方言》所云,饮马橐,谓之“娄篼”者,自是两物。盖天下未有无底之器,而可以饮马者。若其他,如盘、如盂、而以藤,或细竹,或篾为之者,鄞人亦呼漏斗。则必当是“娄篼”而非“漏斗”矣。

吾年四十余,陈子相为刻一私印,相贻文曰:“老柳”。吾常用之,朋辈以为称老太早。余引欧阳文忠,号“醉翁”事相答。文忠诗云:“我年四十犹强力,自号醉翁聊戏客。”富文忠公寄欧阳诗云:“公年四十号翁早,有德亦与耆年同。”则吾岂敢。

“昭君琵琶”,不过石崇意拟之词。后人竟作实事歌咏之。已为不考。乃元人杨元诚《瑞山居新话》云:“武库有昭君琵琶,天历太后以赐伯颜太师妻。”按事之可笑如此。此何异于“著原思肘见踵决之衣履,左携孔子叩原壤之杖,右持颜子陋巷之箪瓢,而乞一文太公九府钱乎”?然则古物之传到今时者,恐未必无类此者矣。后人多赋王昭君,皆极为之惜。顾既匹其父,又偶其子,昔为匣中玉,今为粪上英。如此女子,何足惜也。又赋此词者,多用琵琶为昭君本事,不知其何所本也。按石季伦《王昭君辞序》云:“昔公主嫁乌孙,令琵琶马上作乐,以慰其道路之思。其送昭君亦必尔也。”云云。然则昭君琵琶,不过石崇教绿珠时,揣拟之耳。竟成典要,亦失实矣。

近时妇人掠薄鬓,号蝉翼鬓。其名始于妇女之流,而乃与古暗合。崔豹《古今注》云:“魏文帝所爱宫人,有莫琼树。琼树始制为蝉鬓,挈之缥如蝉翼。”

《朝野佥载》云:“赵公长孙无忌,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。天下慕之。”按古人以毡为便帽,其上高出绒毳。今优人扮演杂剧,尚用之。此云浑脱,盖必圆浑,如今所戴乌毡帽矣。

今士大夫,一束带,间佩系刀、箸巾、、荷包之属,累累如也。究之终日不见一取用,徒苦累腰腹笨重耳。《三国志注》引《曹瞒传》曰:“身自佩小盘囊,以盛手巾细物。”此风盖始于汉魏。

穿细竹为汗衫,织成龟背文,谓之竹衫。盖古人早有之。元人乔梦符,有《咏竹凉衫曲》云:“并州翦龙须为寸玉,丝织龟背成文。

凡缝工裁衣,当襟袖之间所裁余者,俗谓之“弯子”,始谓是形如弯弓象形,故呼“弯子”。今知是“宛”子之转。《广韵》:“宛,一丸切。宛子裁余也。音宛。”然则宛弯音近,而其字实当作宛。

草履谓之“不借”,始见杨雄《方言》。《中华古今注》以为轻贱易得,人人自有,不假借也。放谓之“不借”。则贱物何独草履,而专其名乎?《致虚杂俎》又谓因仙人凤子,不肯以草履借人,故后世名草履为“不借”。此荒唐附会,与借鬼事以解“蜗居”同一类也。余闻前辈有云:“草履之首,有草梁居中。未著时,左右无别也。既著以后,草梁必居拇指与四小指之间。四小指地位实阔于一拇指,由是左履之梁偏于右,右履之梁偏于左,左右遂一定不易。不似他履之可左右通借也。故曰:‘不借’。”其说似较轻贱之说为确当也。

杨诚斋诗:“不借双高挂,毋追一任欹。”以不借与毋追作对,可谓工绝。特毋追古冠,用之后世诗句中,似嫌不称耳。

《史记·张释之传》:“王生顾谓:“张廷尉结袜。”时三公九卿并会也。”则是汉时入朝,无不著屦者。唐宋以后,袜制载之正史,无论矣。《左传》:“哀二十五年,褚师声子袜而登席”。注:“谓古者见君解袜”。或乃谓常朝不解,惟宴会始解者,非也。古人制度,不可以眼前常礼测之。今世著袜、著履,而古人相会,无不脱屦户外者。入朝亦无不脱履。故剑履上殿,乃是异数。至脱袜,仅见《左传》,然以意度之,盖亦非尽赤其足,足上必有别饰。如诗所云:“赤芾在股,邪幅在下。”其证也。然则《韩子》及《吕览》所云:“文王袜系解:“武王袜系解者,或出于附会,或是尊贵始著袜耳。即如祭祀用尸,以常情测之,亦事理所必无者。故前人疑为夷礼经典具载,不能无信矣。见君解袜,仅见《左传》,而“赤芾在股,邪幅在下。”之诗可以证之。男子穿耳,仅见《庄子》,而“充耳以素,尚以琼华。”之诗可以证之。盖古者必有耳饰,不穿耳无所系之。此前人所未言者。